《杭州市盐城商会入会条件》
一、本会性质:由盐城原籍地的法人或自然人在杭州市注册设立的企业工商户,依法自愿发起组建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促进杭州、盐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杭州、盐城两地经贸合作。
三、本会登记管理机关:杭州市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是市本工商联。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
四、本会的业务范围:
1、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开展招商引资、经济考察、经贸合作领域的商务服务,宣传两地投资环境,促进杭州、盐城两地经济交流。
2、搭建服务平台,帮助会员增强发展能力,促进多种方式的交流合作,为会员企业及会员提供公共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管理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充分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
3、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编辑信息刊物及网站等新媒体,搭建市场信息和投资咨询平台,发挥商会信息交流中心作用。
4、为会员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分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和重大关切;
5、加强会员诚信自律建设,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社会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
6、接受杭州市和原籍盐城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五、入会条件:盐城籍人士在杭州市注册设立的企业单位会员和热心本会公共事业的自然人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
4、具有良好的资质征信和社会责任。
六、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等);
2、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给予资信认证;
3、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4、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七、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的各项活动;
3、获得本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八、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九、会员退会:
1、会员自愿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并删除商会官网该会员资料;
2、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十、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1、有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行为的;
2、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
3、个体言行对本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杭州市盐城商
2023年6月17日